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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

来源:内审监督指导科 发布时间:2025-12-31 17:2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12月24至25日,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伟向会议作《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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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报告》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总体情况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领导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,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;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,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提高认识、压实责任、持续发力。今年以来,市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批示6次,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落实。二是夯实制度体系,推动审计整改权威有效。完善中省审计发现问题涉及我市整改工作机制,制定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,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制度体系规范运行。严格执行省委审计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》,针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单位,市纪委监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财政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审计局开展联合约谈。审计机关分别在一、四季度向相关单位发放58份审计整改提醒敦促函,督促限期整改,审计整改成效明显。三是强化贯通融合,加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。市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负向约束指标,对整改不力的区(县)和部门(单位)进行倒扣分管理。市人大、市审计局、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,通过现场踏勘、查阅资料、听取汇报等方式,调研督查10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,促进监督资源更好统筹、监督力量更好整合、监督过程更好联动、监督信息更好共享、监督成果更好运用,推动审计监督“质”“效”双提升。

《报告》从市级财政管理、市级部门预算执行、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、重点民生资金、国有资产管理五个方面系统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。截至2025年11月底,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97个问题,已完成整改308个,其中:立行立改23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;分阶段整改138个已完成整改65个;持续整改21个已完成整改5个。分阶段整改、持续整改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,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。促进财政资金拨付使用7.54亿元,盘活资金7.37亿元,上缴国库、追回和归垫资金9.4亿元,规范管理资金6.74亿元,固定资产补记入账2.28亿元,清理往来账款1179.46万元,建立健全制度113项,被审计单位在整改过程中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、组织处理152人次。

《报告》反映了2024年12月以来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。相关部门加大对履职不力、损害公权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违规决策、偷税漏税、偷工减料等行为的处理力度,对教育、医疗、殡葬、农田水利等民生行业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查处,共有323人被追责问责。其中:追究刑事责任4人,党纪政务处分111人,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208人,追收追缴问题资金3894.96万元。

《报告》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89个问题,要求市政府及其整改责任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,确保问题销号清零。下一步,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,持续增强贯通协同联动合力,切实提高整改成果运用质效。

会上,对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、市高投集团、泸州开放大学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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